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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公司无故拖欠15名员工工资合计9万余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日期:2023-12-13 浏览

   餐饮公司无故拖欠15名员工工资合计9万余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本网最新消息,近日,我们了解到, 餐饮公司无故拖欠15名员工工资合计9万余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感谢法官和调解员,我们已经做好了持久打官司的心理准备,却没想到案子这么快就解决了。”


近日,在樊城区综治中心法官工作室,15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代表将一面印有“调解迅速促和谐,成效显著暖民心”的锦旗送到驻点法官张挺和调解员辛天成的手中,并表示由衷的感谢。

晏某等15人就职于某餐饮公司从事厨师等工作,餐饮公司每月给晏某等人发放工资,但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3年9月至10月,餐饮公司无故拖欠15名员工工资合计9万余元,晏某等人多次催要无果。2023年11月,15人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未被受理,无奈诉至法院。

樊城区法院立案庭在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额不大、涉及当事人较多,为节约解纷成本,立即与区综治中心法官工作室对接,驻点法官张挺考虑到纠纷涉及劳动关系,当事人通过行业专业调解更为有利,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至工会职工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诉前调解。



调解员辛天成作为樊城区法院一名退休法官,拥有丰富的审判执行经验,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对15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工资明细、个人诉求等逐一记录。经了解,餐饮公司并非故意拖欠员工工资,而是因经营状况困难,无法及时支付薪资。

在充分了解员工的权益要求和企业履行能力的基础上,调解员从权益实现路径、诉讼收益与风险等角度深入剖析,耐心、细致地开展调解工作,积极释法明理、答疑解惑,建议双方换位思考、互相理解彼此的困难;同时,释明了诉前调解在节约时间成本、减轻讼累等方面的优势,并强调通过“调解+确认”出具的裁定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执行效力。

经充分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共同向樊城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收到申请后,张挺法官立即在法官工作室为双方现场立案、现场审核、现场裁定,并在一天内完成司法确认全过程,15件劳动争议纠纷实现一次性调解、一次性确认,使案件在诉前画上圆满句号。

锦旗虽轻,却承载着群众的心意,是对法院诉调工作的信任与肯定,也体现了法院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樊城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最大程度发挥“法官工作室”的作用,努力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止步于诉前,以扎扎实实的工作绘就多元解纷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