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下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共9名
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下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共9名
本网最新消息,近日,我们了解到,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下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共9名。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国有企业扬州高发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扬州高创产业招商发展有限公司、扬州盛创控股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9名。现将本次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无不良记录;
3.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对企业忠诚度高,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团队意识、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能力;
4.身体健康,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5.符合《扬州高发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扬州高创产业招商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扬州盛创控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学历、专业及其他相关要求。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4)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
(5)具有其他不能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
(6)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审核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879)按照指引注册和报名,并在报名时上传岗位所需材料,不按要求操作被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09:00—8月9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8月6日09:00—8月9日17: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补充材料)时间:
2024年8月6日09:00—8月10日12: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8月6日09:00—8月10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8月6日09:00—8月11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即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且缴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提出陈述申辩。
岗位要求及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14-87012106、0514-87848312(工作日9:00-11:30,14:00-18:00)。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514-87012106(工作日9:00-11:30,14:00-18:00)。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报名材料,报名所需上传材料详见报名系统。
(2)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全过程,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所有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费每人10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并缴费后不予退回。
3、网上打印准考证
请报名成功的人员,密切关注网上公告及短信通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879,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在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咨询技术电话400-838-9296联系。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用现场闭卷考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并且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分为初面和终面,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初面
初面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岗位匹配性、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等等。初面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初面成绩合格者进入终面环节,否则取消终面资格。
2、终面
终面采用面谈形式,主要了解工作经验业绩、业务能力水平等。终面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进行面谈评分。
(五)总成绩计算方式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初面成绩占30%、终面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六)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考察以背景调查为主,背景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身份风险、社会风险、教育风险、商业风险、欺诈风险、金融风险、涉诉及处罚风险、履职风险等,背调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体检
考察合格后,根据应聘者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以及本人主观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在应聘者中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因本人主观放弃、公示有反映影响聘用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招聘人员确定聘用后应服从招聘公司的统一分配。
三、监督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4-87842698(工作日9:00-12:00,14:00
-18:00)。
四、本公告由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