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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0-27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2023年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公开招聘村工作人员2名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社会治理和服务水平,优化村工作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3年扬州市邗江区杨寿镇公开招聘村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为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7日至2003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六)户籍要求:须为甘泉派出所、槐泗派出所、方巷派出所、公道派出所、杨寿派出所。

(七)符合回避要求及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的报名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邮箱:xxrlzy2023@126.com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09:00—10月31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及考生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1月1日09:00—17:00。

应聘人员将1.报名表电子版;2.身份证扫描件一份;3.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复印件一份;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等岗位简介表中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包(以“应聘岗位代码+个人姓名”命名)投递至邮箱。

通过资格初审后,应聘人员通过扫描附件3中的报名缴费二维码缴纳有关费用,收费标准为100元,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资格初审情况及缴费时间将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

联系电话:0514-82075531

2.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根据所需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筛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核减相应招聘计划数。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2)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全过程,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采用百分制计分。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面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组织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招聘要求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经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及分配方案。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并与村签订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一年内录用人员有辞职的,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杨寿镇公开招聘村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514-82075531              

监督电话:0514-87732767